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黑农厅函【****】**9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 和地方预算内资金 。招标人为 宁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宁安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编号:DCZX****-HLJ-****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年宁安市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勘测设计 ;
2.2 项目地点: 宁安市渤海镇 ;
2.3 项目规模:改造提升 6 . 4 万亩 高标准农田 ;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 **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勘测、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书、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 为 :批复勘测设计费的**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和③、④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 )乙级(含乙级)或 以上资质;
②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 甲 级(含 甲 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 项目 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或以上职称 ;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 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 : ****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宁安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 ****-******6
招标人: 宁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 先生
电 话: ****- ******8
招标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 闽江路**号华鸿国际3号楼**层
联 系 人: 刘女士(招标二部)
电 话:****-5 ******8
电子邮件: dclj**1 @**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