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
(合规资告字[****]1号)
合规资告字[****]1号 ****/**/**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HC**-**4-1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合川区清平镇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并且≤2
| 建筑密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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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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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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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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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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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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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万元
| 加价幅度:
| **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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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该宗地按标准地出让,投入、产出、税收、容积率、能耗等指标要求详见《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HC**-**4-1)。本项目签订合同时,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HC**-**4-1),项目同时满足监管协议约定的事项。2.该宗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如需作为二类工业用地,必须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同时满足相关规定。产业类型为标准厂房,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合川区产业准入。3.配套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新型产业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米。5.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不小于**%。6.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7.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号执行。8.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9.土地价款缴纳方式为分期缴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HC**-**4-1)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首付款,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HC**-**4-1)后1年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该宗地出让起始价**7元/平方米,总价款****3.****万元,竞价增幅为**元/平方米。**.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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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HC**-**4-2
| 宗地总面积:
| ****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合川区清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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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并且≤2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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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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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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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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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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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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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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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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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该宗地按标准地出让,投入、产出、税收、容积率、能耗等指标要求详见《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HC**-**4-2)。本项目签订合同时,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HC**-**4-2),项目同时满足监管协议约定的事项。2.该宗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如需作为二类工业用地,必须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同时满足相关规定。产业类型为标准厂房,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合川区产业准入。3.配套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新型产业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米。5.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不小于**%。6.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7.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号执行。8.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9.土地价款缴纳方式为分期缴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HC**-**4-2)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首付款,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HC**-**4-2)后1年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该宗地出让起始价**7元/平方米,总价款****.****万元,竞价增幅为**元/平方米。**.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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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 ****年**月**日 **时**分 在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hechuanweb)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三)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莉
联系电话:**3-********
开户单位: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阳支行
开户账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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