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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SZC-******-NJJN-C****-****;
项目名称:****年度江宁区供水水质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年度江宁区供水水质检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针对以上
2.3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5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地点: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9号
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获取或邮寄材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报名表中须列明:项目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内容);
②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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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9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名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
联系方式:**5-********
项目联系人:顾丽
电 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