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宁乡市现代农业三产融合示范区-正大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年1月9日**:**)截止。
本次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设置类似工程业绩。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
宁乡三产融合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