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区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阳区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已由 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廊广发改【 **** 】 **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广阳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廊坊市广阳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涉及4个村街巷道硬化****0平方米,其中马家务村****.**平方米、小海子村****.**平方米、西华营村****.**平方米、石槽村****.**平方米。增设路灯**盏 。 建设地点: 位于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马家务村;万庄镇西华营村、石槽村;北旺镇小海子村。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2 月 6 日,计划竣工日期 **** 年 2 月 5 日,总工期 **5日历天 (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 ******2.** (大写: 陆佰肆拾壹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贰角肆分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招标项目投标。
2.2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标注的所有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3 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1 月 9 日**:** 至 **** 年 1 月 **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1 月 ** 日9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市广阳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市西昌路金昭大厦 A 座廊坊市广阳区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紫金城商住楼 1-1-**1
|
邮编:
| ******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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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松
| 联系人:
|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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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
| 电话: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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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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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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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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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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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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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