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长土拍告字[****]1号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林城镇****-**号地块 | 林城镇姚洪?村 | ****8 | 商务金融用地 | >1.5,≤2.5 | 按通过方案确定 | ** | **** | **3 | |
****-**2 | 林城镇****-**号地块 | 林城镇姚洪?村 | **** | 商务金融用地 | >1.5,≤2.5 | 按通过方案确定 | ** | **** | **9 | |
****-**3 | 林城镇****-**号地块 | 林城镇塘南村 | **** | 商务金融用地 | >1.5,≤2.5 | 按通过方案确定 | ** | **** | **8 | |
****-**4 | 小浦1号地块 | 小浦镇小浦村 | ****9 | 零售商业用地 | >2.0,≤2.5 | ≤**% | ≥**% | ** | **** | **6 |
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在长兴县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本次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在****年1月6日上午**:**至****年1月**日下午**:**。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在****年1月**日下午**:**。
(三)拍卖时间:****-**1 ****年1月**日9:******-**2 ****年1月**日9:**
****-**3 ****年1月**日**:******-**4 ****年1月**日**:**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宗地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六、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公开出让宗地成交价即为该宗地的总价款,不包括土地契税、印花税。
八、现场咨询: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科(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3号商务楼****室)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6。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龚女士;联系电话:****—******6。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