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GD******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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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号**2房共有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 2.标的资产共有五位权属人: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转让方一)、刘志辉、刘志强、吴楚莹、吴成友(以上四位自然人简称转让方二),共有情况为按份共有;其中转让方一持有**.**平方米、刘志强持有**.**平方米、刘志辉持有**.**平方米、吴楚莹及吴成友共同持有**.**平方米。【其中**.**平方米房改售房,房款付清(成本价)】 3. 本项目总交易价款由转让方一交易价款和转让方二交易价款组成;其中转让方一持有的标的资产 **.** 平方米对价¥**.**万元,转让方二持有的标的资产 **.** 平方米对价¥**8.**万元。 4.标的资产未涉及抵押或查封,可正常过户,整套房产目前被一名共有产权权属人正常居住。 5.标的资产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年,从****年4月**日起。 6.转让方一于****年更换了所持房产证,其中记载的转让方二所持房产证信息已更新,但转让方二并未更换所持房产证;转让方二已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其答复转让方二所持旧证并不影响后续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 7.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一旦参与报名,视作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公告信息等无异议。 8.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南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南泰估字(****)报****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