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烟台市公安局长排警示灯和电子警报器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7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号楼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和熙【货物】C********
项目名称:烟台市公安局长排警示灯和电子警报器采购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烟台市公安局长排警示灯和电子警报器采购,共1个包,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全部内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安装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7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号楼7楼)
方式:根据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公开招标文件。请按照以下方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电子邮箱获取: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汇款证明(开户名称: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号:************,开户银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凤街支行,账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sdhx****@**3.com。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登记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联系电话:****-******6。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7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号楼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评审。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公安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铭、联系电话:****-******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号楼7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鑫、联系电话:****-******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 话: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