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澄清 及补充 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具体 如下:
一、 澄清部分:
1、****年9月**日于《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发布的 招标公告“第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修改为: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等3个乡镇团头湖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改造提升)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主要内容为建设团头湖村高标准农田****亩,最高投标限价为**8.****万元;第二标段主要内容为建设蓝塘寺村高标准农田****亩,最高投标限价为**0.****万元;第三标段主要内容为建设杨家山村高标准农田****亩,最高投标限价为 **7.****万元;第四标段主要内容为建设彩陶源村高标准农田****亩,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计划工期**0日历天。
2、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等3个乡镇团头湖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改造提升)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三章评标办法2.2.2评标基准价计算(1)”修改为:(1)将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第一次平均价,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第一次平均价的**%(取值区间:**%~**%),则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进入下一步的评标基准价计算。
二、 补充部分:
本项目 最高投标限 价的评审报告及定案表 详见附件 。
三、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担保截止时间均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长沙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年9月2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