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PK****8 |
项目名称: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安路1号森铁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北区)5号楼**4室及赣州市章贡区百箩丘**号**3室共两处房地产转让 |
标的名称: | 赣州市章贡区百箩丘**号**3室转让(转让底价:**.7万元);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安路1号森铁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北区)5号楼**4室转让(转让底价:**.9万元);<>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项目简介: | 赣州市章贡区百箩丘**号**3室转让 |
| 1.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完整性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2.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资产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结构、面积、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悔标、退标、拒签合约、拒付价款以及对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或其它诉求。3.本次挂牌转让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等详见永捷房评字[****]G******号《房地产估价报告》。4.本项目各标的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所认定的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行为及成交价格。 |
|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4.【权属变更】(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权属变更过户、土地使用权分割、补办土地出让等手续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仅协助提供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2)受让方如因房产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标的权属变更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另行处置。5.【交易税费】(1)标的权属变更过户、土地使用权分割、补办土地出让等相关费用以及土地出让金,均由受让方承担;其它税费,按国家规定承担。(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号文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6.【交付】标的变更过户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但转让方原已为标的房产预留的水、电费用,由受让方如数支付给转让方;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周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