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ZC****2C1 |
项目名称: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南洲街**9号新琚花园E**-**#住宅1单元**3室房产转让 |
标的名称: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南洲街**9号新琚花园E**-**#住宅1单元**3室房产转让(转让底价:**.**3万元)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南昌茶厂持有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南洲街**9号新琚花园E**-**#住宅1单元**3室房产转让。 |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交付时状态进行转让。涉及转让标的资产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等,详见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国房评字第****************3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请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查阅。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资产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的凭据。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4.标的资产交易及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及成交金额。5.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全部承担。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6.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房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
|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4.【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补办土地出让等相关税费以及土地出让金等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则受让方还需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号文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5.【交付】转让方应自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资产进行清场后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和水、电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则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期间转让方应配合缴纳应承担的税费和提供必需的材料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6.【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7.【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周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