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ZL****3 |
项目名称: | 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3、**5、**7、**9号、福州路6号房屋整体招租(5年) |
标的名称: | 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3、**5、**7、**9号、福州路6号房屋整体招租(5年)(出租底价:6.******万元/月)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项目简介: | 挂牌价格为月租金,租期内每月租金相同,租期5年 |
| 1. 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2.不得经营饮食业、卡拉OK、鞭炮、液化气、酒精、油漆及影响周围单位办公和居民生活的行业。禁止经营涉黄、赌、毒等违法项目和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危险化学产品。 3.出租方仅能提供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4.消防、装修审批,水电增容等相关手续需承租方自行办理。 5.房屋踏勘联系人:方先生 :**********7 6.原租赁合同于****年3月**日到期。 |
| 1.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在信息披露期间应自行前往标的进行现场探勘,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标的完成了现场踏勘、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如涉及优先权行使情况,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交易各方须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5年租赁总价的0.**%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0.**元,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须按5年租赁总价的1.**%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0元。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签订租赁合同后且原租赁合同到期后5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配合承租方清场。 8.【交易方式】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的交易方式,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于信息披露期满后统一组织密封报价。一次性密封报价有效报价不低于挂牌价,不限高价,意向承租方只能报价一次,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优先。相同最高报价均非原承租户的,则由出租方抽签决定。 9.【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