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金光大道至十里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S**3金光大道至十里段公路改建工程 已 由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萍发改审字【**2 3 】 ** 号文件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萍乡市安源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萍乡市安源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境内。
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招标项目起点位于省道S**3(K**+**2)与安源工业园金光大道交叉口处,沿S**3老路拓宽改造,下穿中环东路,过石板、十里,终点(K**+**7)与G**9互通立交。路线全长3.**5km,路面宽**米,双向四车道。
2.3投资额: 总 投资估算约** **3 . **** 万元,其中初步设计费用最高限额为 **6 万元。
2.4 技术标准:本项目按一级公路 ( 兼顾部分城市道路功能 )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km/h,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米。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 天内,按业主要求及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如到期未提供符合条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违约行为将被招标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由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名递进中标(以此类推)。
2.6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文本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和批复。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全线工程初步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同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并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三 年【** ** 年 1 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里程达到 3 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 的 初步设计业绩或 施工图 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以下有效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3 信誉要求: ①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②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④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⑤最近3年(指****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初步设计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⑥提供在****年度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的网页截图(彩打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当年未参与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按B级确定。⑦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⑧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项 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 公路桥梁 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及以上职称 ;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分项负责人 要求 :
路线专业分项负责人: 具有 交通、公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桥梁专业分项负责人: 具有 交通、公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工程造价专业分项负责人: 具有 交通、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下 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进入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6.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东路市行政中心2号楼二楼) 。
7.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 “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7.4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7.5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 **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第二信封参照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7.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7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8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萍乡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bzzx/******/********/bda****7-f**d-4dad-aad2-****ee******.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8-****。
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招标人:萍乡市安源区交 通运输局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5
监督机构:
萍乡市安源区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女士
联系电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