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号令),经迁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告号 | 宗地 名称 | 宗地 位置 | 规划 用途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 增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3 | 平青大路东侧、迁徐路北侧地块 | 平青大路东侧、迁徐路北侧 | 商业设施用地 | **** | ≤1.5 | ≤**% | ≥**% | ≤**米 | **年 | **3 | 宗地价 **8万元 | 宗地价 2万元 |
**4 | 沙河驿镇二店子村、**2国道南侧地块 | 沙河驿镇二店子村、**2国道南侧 | 商业设施用地 | **** | ≤1.0 | ≤**% | ≥**% | ≤**米 | **年 | ** | 宗地价 **万元 | 宗地价 1万元 |
**5 | 沙河驿镇红庙子村、**2国道南侧地块 | 沙河驿镇红庙子村、**2国道南侧 | 商业设施用地 | **** | ≤1.0 | ≤**% | ≥**% | ≤**米 | **年 | ** | 宗地价 **万元 | 宗地价 1万元 |
**6 | 彭店子镇富兴庄村地块 | 彭店子镇富兴庄村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 | ≤1.5 | ≤**% | ≥**% | ≤**米 | **年 | ** | 宗地价 **万元 | 宗地价 1万元 |
**7 | 聚鑫街南侧、创新路东侧地块 | 聚鑫街南侧、创新路东侧 | 公共设施用地 | ****3.3 | <0.5 | <**% | >**% | ≤**米 | **年 | **2 | 宗地价 **8万元 | 宗地价 5万元 |
**8 | 大五里镇曹官营村地块 | 大五里镇曹官营村 | 商业用地 | **** | ≤1.5 | ≤**% | ≥**% | ≤**米 | **年 | **3 | 宗地价 **8万元 | 宗地价 2万元 |
**9 | 祺光路北侧、经十一路西侧地块 | 祺光路北侧、经十一路西侧 | 商业用地(驾校) | ****9 | ≤1.0 | ≤**% | ≥**% | ≤**米 | **年 | **1 | 宗地价 **5万元 | 宗地价 5万元 |
**0 | 建昌营镇东安乐村地块 | 建昌营镇东安乐村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 | ≤0.5 | ≤**% | ≥5% | ≤**米 | **年 | **1 | 宗地价 **4万元 | 宗地价 5万元 |
**1 | 聚鑫街南侧、创新路东侧地块 | 聚鑫街南侧、创新路东侧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7 | <0.5 | <**% | >5% | ≤**米 | **年 | **5 | 宗地价 **6万元 | 宗地价 5万元 |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自然人申请竞买住宅项目的,须承诺竞得后依法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8日,到河北海兆拍卖有限公司唐山第三分公司、迁安市创客广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8日,到河北海兆拍卖有限公司唐山第三分公司、迁安市创客广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8日**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河北海兆拍卖有限公司唐山第三分公司将在****年**月8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在迁安市创客广场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或其他新闻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4
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海兆拍卖有限公司唐山第三分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