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分公司化工厂区微风发电风光互补节电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茂名分公司化工厂区微风发电风光互补节电改造项目已由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关于茂名分公司化工厂区微风发电风光互补节电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节能公司综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茂名分公司化工厂区微风发电风光互补节电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址:广东省茂名市。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基础设计批复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0万元);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0万元)。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年9月**日**时**分。
(2)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年**月**日9时**分。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号环球贸易中心B座****;
邮编:******;
联系人:郝玉侠;
电话:**0-********;
电子邮箱:haoyuxia.sem@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6室;
邮编:******;
联系人:韩杰;
电话:**0-********;
电子邮箱:hanjie**.yss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