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开发区中小科技企业装备制造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项目**段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港开发区中小科技企业装备制造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项目**段道路工程已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审批投资[****]**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补助(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港开发区中小科技企业装备制造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项目**段道路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共分为 2 个标段: 一标段:乐港路(兴业大街-滨海公路)、海靖路(兴业大街-港兴大街)、海阳路(文化大街-中山大街)、港民街东区(铁路-海华路)、中材大路(兴业大街-港兴大街)、海华路(兴业大街-中山大街)、海城路(兴业大街-港兴大街)、繁荣大路(兴业大街-港兴大街)、海港大路(兴业大街-港兴大街)、文化大街(海港大路-海滨大路); 二标段:兴业大街(乐港路—东风大路)、兴业大街(东风大路-中材大路)、兴业大街(海港大路-海河路)、东风大路(兴业大街-文化大街)、东风大路(文化大街-港兴大街)、幸福路(兴业大街-港滨街)、中浩大路(文化大街-港兴大街)、港兴大街(海港大路-通港大路)、滨海大道(海滨大路-海河路)、港滨南街(海河路-海保路)、港前南街(海河路-海滨路)、海富路(港前街-港滨南街)、海富西路(港前北街-港滨南街)、港前街(海河路-海滨大路)、海保路(滨海大道-港滨南街)、港滨街(海滨大路-海河路)、和谐路(兴业大街-滨海大道)、港前北街(幸福路-海富路)、港欣街(幸福路-海滨大路)、崇礼路(兴业大街-港民街)、光明大路(港乐街-港兴大街)、文化大街(海滨大路-海达路)、文化大街(海达路-海河路)、港民街西区(海河路至湖林新河**#桥)。 4、资金来源:政府补助; 5、质量标准:合格; 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9-****) 及国家、河北省的 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3.1.3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 CA 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FCA、CQC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0-**7-****;北京CA:**0-**4-****;山西CA:**0-**3-****;联通CA:****-********;CFCA:**0-**0-****;CQCCA:**********4。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广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唐山路北区天源里二期大里路商业4-**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杨海龙 | 联系人: | 么梦 |
电话: | ****-******6 | 电话: | ****-******0、**********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sgyzjzx@**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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