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斋堂镇马栏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1
项目名称:斋堂镇马栏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斋堂镇马栏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整理绿化用地、杂草清理、栽植乔木、搭建棚架、喷灌工程等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5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施工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相关的经营许可;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后期施工中项目经理保持一致,无特殊重大情况不得更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2室
方式:
现场登记后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报名需检查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项目名称、编号及相关内容)
注: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2室
五、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大街**号
联系方式:杨博轩,**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2室
联系方式:冯文文 于永博,**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文文 于永博
电 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