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4号
经金平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WG****-** | 宗地 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金凤半岛****3地块 |
出让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5.0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0 | ||
主要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9.**平方米 | ||||
商务金融用地 | ****.**平方米 | ||||
娱乐用地 | ****.**平方米 | ||||
投资 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 报告 备案号 | ******2IA****| ******2BA****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9月1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9月**日**时 | ||
备注 | 1.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2.用地性质:商业/商务用地兼容娱乐康体用地(B1/B2、B3)。 3.实用地面积:****.**平方米(**.**8亩)。 4.容积率5.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包含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其中B**.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B**.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平方米;B**.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5.建筑密度:**%,其中塔楼**%。 6.绿地率:**%。 7.停车配建比例:**%,新建商业项目停车位按不低于**%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桩设施接口。 8.建筑限高:**0米;建(构)筑物海拔限高:**5米。 9.市政公用设施项目:邮政支局建筑面积**0平方米(其中首层**0平方米) **.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 **.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鼓励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其中单体建筑面积****0平方米的建筑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建造。 **.投建项目应为:现代服务业旅游休闲类的现代产业项目。 **. 土地出让年限为**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必须取得汕头市人民政府或汕头市发改部门认定为:现代服务业旅游休闲类的现代产业项目批准企业。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8月**日至****年9月**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9月1日至****年9月**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9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年9月1日至****年9月**日**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就有关项目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建设规模、股权变更约束、建设期限、建设项目进度及其履约保证、项目用地退出机制、项目基建工程税收在金平区缴纳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作出承诺。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持监管协议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确定。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承办。
(五)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要求缴交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指定账户。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受让人逾期交款超过**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按净地标准交付竞得人使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金平区政府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竞得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和按产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未经许可,建设用地及其上盖物不得整片或分割进行转让,如确需转让应经金平区人民政府批准。
(七)竞得人投建的建设项目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个月内竣工运营。
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进行公告。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苏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