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站 ,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 为 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年砚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砚台镇太安村、白云村、百胜社区、石梯村、登丰 村、临江村、金钟村、汪家社区、定安村、水口村、顺昌村、砚台社区、高新社区;垫江县****年大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大石乡滴水村、石良村、卷洞村;垫江县****年包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包家镇土主村、小山村、陆箭村、宝山社区;垫江县****年曹回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曹回镇大坪村、莲花村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2.**万元 , 建设规模为7 **** 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3.**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图说所包含全部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缺陷责任期:**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云南鼎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与万华路交汇处天宇花园1D幢**层****室 |
联系人: | 胡小琼 | 联系人: | 方馨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电话: | **********2 | 联系电话: | **********6 |
传真: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