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SC******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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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安吉物流有限公司所持**辆报废车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安吉物流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4,**3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根据四川吉星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吉星评报字〔****〕第**6号)特别事项如下:(一)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报废车辆的评估价值为含税价,产权持有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二)本次评估报废车辆的重量为委托人申报的车辆整备质量(行驶证副页记载)。(三)本次评估价格为资产买方(报废汽车拆解企业)上门回收价格,根据产权持有单位提出的处置方案,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资产买方**天内完成报废车吊装、办理报废车销户业务、向产权持有单位提供报废车注销证明书。产权持有单位对处置报废车辆不额外负担因车辆处置而发生的拆卸费、吊车费、运输费等相关处置费用,资产买方免费代为办理车辆销户业务,同时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的吊装、运输等作业途中的安全、环保等问题,均由资产买方负责。二、其他披露事项:(一)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披露的资产明细清单仅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接,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交付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江北孜岩原安吉畅安驾校。(二)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确定现场查勘时间后,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意向单位授权委托书、报废车回收拆解资质证明文件、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凭《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方可到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受让方未现场勘查成交后不得对实物提起任何异议。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光蓉,联系电话:****-******6。(三)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四)转让方确认受让方已将产权交易价款转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后,转让方通知受让方上门回收报废车,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天内受让方须在**天内完成报废车辆吊装、办理车辆销户业务、提供报废车辆注销证明书,转让方不再额外负担受让方上门收货涉及的吊装、运输等工作以及产生的任何费用,也不再额外负担车辆销户业务产生的任何费用。(五)报废车的确认:转让方现场管理人员对报废车逐一核对后进行装车,并填写《装车单》,装车单由现场管理人员、受让方、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盖章)。(六)安全约定: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或恢复。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在回收报废车过程中,涉及车辆吊装、运输及作业途中的安全、环保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负责,报废车移交受让方后,报废车的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自行承担保管、灭失等风险。(七)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环保管理相关要求和疫情管理相关要求。(八)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产权持有单位、资产买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九)产权交易中涉及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十)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