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江中心卫生院迁扩建工程 招标公告
PYJS********3
1.招标条件
萧江中心卫生院迁扩建工程 已 由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投资【**2 1 】 **0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县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0% , 建设单位 为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 代建单位为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人为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同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萧江中心卫生院迁扩建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投资概算为****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主要包括总建筑面积 ****4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0 平方米,主要包括门诊楼面积 **** 平方米、医技楼面积 **** 平方米、住院服务楼面积 ****.** 平方米、门卫消控室面积 **.** 平方米、监控室面积 **.** 平方米、发电机房面积 **.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 平方米。架空层不计容面积 **8 平方。同时包括道路、管网、绿化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设置机动车位 **7 个,非机动车位 **3 个。设计床位数 ** 张。
建设地点:平阳县萧江镇凤头村 E** 地块。
2.2招标范围:包括主体土建与水电安装、电梯、智能化(管道部分)、暖通、二次装修(防辐射)、室外景观绿化及市政配套附属(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发电机、充电桩、厨房设备)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施工总工期: **0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 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具有 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类证书 ;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 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三 )其他:
3. 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5 月 ** 日至 ****年 6 月 ** 日,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index.html)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 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 网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jy.wenzhou.gov.cn/wzcms/jsxmjyl/****.htm)。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 ** 年 5 月 ** 日至**2 2 年 6 月 ** 日 9 时**分 前。
5.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 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 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6 月 ** 日 9 时 ** 分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为 平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7.**9.**8.**6/TPBidder/) 。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 |
地 址: 平阳县鳌江镇 | 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9号 |
联系人:毛 先生 | 联系人: 陈先生 |
电 话: ****-******** |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同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8号同 人精华大厦1座 |
|
联系人: 吴先生 |
|
电 话: **********0 |
|
** ** 年 5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