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FCZZ****** |
---|---|
项目名称 |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兴华居委会红星路**-2号厅(年租金底价****0元,租期3年)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赤峰永昊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招租标的位于赤峰市红山区站前办事处园林路居委会园林路西1号楼;房屋所有权证号:赤峰市房权证红山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为赤峰市粮食局;根据招租方提供的情况说明,招租标的系赤峰市政府划转资产,产权持有人为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尚未过户,招租方赤峰永昊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系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招租已取得集团招租授权,出租方作为资产管理单位具有实际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2、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燃气、物业等费用由招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之后所产生的水、电、采暖、燃气、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产生的税金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所有装修、维护、维修等费用。 3、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 4、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退还承租方剩余租金、承租方搬出。 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周伟刚 **********4。 6、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不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应在房产转让公告期间,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 (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4)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行使优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