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应急管理局防洪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的潜 在 供应商 应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领取招标文件 , 并于 **** 年 5 月 ** 日 ** 点 0 0 分(北京时间)前 上传磋商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DGP********************3
1.2 交易进场编号 :FC-ZC-********-**
1.3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应急管理局防洪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 预算金额(最 高限价) : **.1万元 。
1.7 采购 需求: 肥城市应急管理局防洪救灾物资采购主要包括多功能排水系统、抢险救生艇(冲锋舟)、船外机等防汛应急救援物资采购。
1.8供货期 :签订合同,接采购人通 知后 ** 日内供 货安装调试完毕 。
1.9 本项 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安装的能力的本国投标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 间:****年5 月 ** 日 至****年5 月 ** 日 (北京时间)。
3.2 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还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未注册账号,如参与投标/报价,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 4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 2 年 5 月 ** 日 ** 时 0 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taggzyjy.com.cn:****/fwzn/******/********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单位: 肥城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 黄科长
电话: **********9
地址: 山东省肥城市三农大厦
7.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荣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 **********7 ****-******8
地 址:肥城市新城街道银泰隆大厦三楼
八、质疑与投诉
8.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
联系方式:**********7 ****-******8
地址:肥城市新城街道银泰隆大厦三楼
邮编:******
8.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