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陆丰城区灯饰亮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0
项目编号:GDHH**1-****
项目名称:****年陆丰城区灯饰亮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年陆丰城区灯饰亮化项目):
1、采购项目内容: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货物 | ****年陆丰城区灯饰亮化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1.** | 3,**0,**1.** |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3、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或****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加盖公章);
(3)****年近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年近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拟完成该采购项目施工安装服务所必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并提供: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 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③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④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并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原件核查:(报名资料一式二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在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陆丰市东海行政新区
联系方式:****-******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号商铺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8
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