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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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公开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尤溪县高士村段施工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现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尤溪县高士村段施工”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 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条款“1、投标人近十年内未因失信、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等行为被司法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