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CHGC**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乡道Y**2线家家乐至康养中心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项目部设立,完善民工工资支付手续,人机料到场并经总监办签发开工令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预付款**%(扣除暂列金额)。注: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由财政集中支付,按财政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采购人不对财政的付款时间作具体规定,采购人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期:支付比例**%,施工完工后,支付至三方核定完成工程量的**%。注: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由财政集中支付,按财政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采购人不对财政的付款时间作具体规定,采购人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期:支付比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出最终结算价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至结算价款的**%。注: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由财政集中支付,按财政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采购人不对财政的付款时间作具体规定,采购人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期:支付比例3%,缺陷责任期满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至结算价款的**0%。注: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由财政集中支付,按财政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采购人不对财政的付款时间作具体规定,采购人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现付款方式更改为:
1期:支付比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项目部设立,完善民工工资支付手续,人机料到场并经总监办签发开工令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预付款**%(扣除暂列金额)。注: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由财政集中支付,按财政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采购人不对财政的付款时间作具体规定,采购人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期:支付比例**%,施工完工后,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三方核定完成工程量的**%。注: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由财政集中支付,按财政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采购人不对财政的付款时间作具体规定,采购人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该期工程款的8%单独划入采购人设立的民工工资专户。
3期:支付比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出最终结算价后,采购人收到发票**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至结算价款的**%。注: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由财政集中支付,按财政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采购人不对财政的付款时间作具体规定,采购人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该期工程款的8%单独划入采购人设立的民工工资专户。
4期:支付比例3%,缺陷责任期满后,采购人收到发票**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至结算价款的**0%。注: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由财政集中支付,按财政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采购人不对财政的付款时间作具体规定,采购人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该期工程款的8%单独划入采购人设立的民工工资专户。
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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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电白区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人民路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号**5房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
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