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整治工程及(北郊、池南、幸福片区)、(曙光和新南片区)、(东郊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补 遗 通 知 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乐至县****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整治工程及(北郊、池南、幸福片区)、(曙光和新南片区)、(东郊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调整: 1、对招标公告中的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做出如下调整: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无 |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南塔街道、天池街道。 2.2 建设规模:1、该项目拟改造** 个小区,涉及居民**** 户。改造污水管网约****米,雨水管网约**** 米,散水沟约**** 米,道路路面约****0 平方米,新增适老化和适儿化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2、该项目拟改造** 个小区,涉及居民**** 户。改造污水管网约****米,雨水管网约**** 米,散水沟约**** 米,道路路面约****0 平方米,新增适老化和适儿化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3、该项目拟改造小区** 个、**** 户、**5 栋,开展房屋外墙安全整治,屋面防水治漏、梯步间粉刷、雨污分流立管改造和管线改造等。4、该项目拟改造** 个小区,涉及居民**** 户。改造污水管网约 ****米,雨水管网约**** 米,散水沟约**** 米,道路路面约****0 平方米,新增适老化和适儿化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 2.3 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止。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全部招标。 2.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2、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 3.4.4做出如下调整: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其他情形: | 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其他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约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足额提交履约担保的。(3)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3、现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