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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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通用施工)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竹山潘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厂房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三) 招标编号:HBSJ-******QG-********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湖北竹山潘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厂房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和修改: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竣工日期“****-**-** **:**:**”,对应修改为“****-**-**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三、合同工期/2.计划完工日期“****年1月**日”,修改为“****年2月1日”。 招标文件中本项目竣工日期均修改为****年2月1日。 2. 澄清通知(二)中,序号**的回答,修改为: “(二)投标函附录”选择第一个格式,备注“本附录适用于****年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修改为“本附录适用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