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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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8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农商银行综合楼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答疑书(**)
问题1:工程地址位于乐山市中心城区嘉州大道**6号属于市区,按照****定额说明附加税税率应为0.**3%,但清单的税率显示为县城镇所属的税率0.**1%,是否直接在软件修改相关费率为0.**3%,请明确。 答:暂按县城镇所属的税率0.**1%计取,具体取费可在后期进度款及结算时按照实际归属区域申报调整。
问题2:投标CJZ文件中总承包服务费是否无需填报费率及金额? 答:总承包服务费各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自主按费率进行报价,结算时费率不再另行调整。
问题3:单位工程中,专业暂估费无取费基数,清标显示规费、总价措施控制价异常,不处理是否影响报价? 答:按提供招标清单报价。
问题4:能否提供基坑支护的图纸? 答:按实际需求提供,之后会发布相关补遗,请自行查阅。
提问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的“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以及“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均要求“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不少于**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我司认为:该项要求(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不少于**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作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则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注:注:拟派本项目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新进人员至少提供1个月社保证明和聘用合同;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相违背;如果只是作为评分因素,那么涉嫌违背了省发改委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年版)》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6号)”中的第九项“设定与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无关的人员资格等条件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的规定。因此,我司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该项要求予以修改,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尤其是“四川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的规定执行,即将上述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购买**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修改为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注的要求即可。 答:请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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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