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XZC****-G1-******-GXCJ(重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体腔热灌注治疗系统、医用TCI注射泵、超声治疗仪)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中标公告中“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江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原中标公告中“主要标的信息” | 品牌:西弥斯 | 品牌:尖峰 |
3 | 原中标公告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9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价费【****】**3号)文件精神,下浮幅度为**%计取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9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价费【****】**3号)文件精神,下浮幅度为**%计取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 |
4 | 原中标公告中“八、其他补充事宜” | 2.中标供应商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分。 | 2.中标供应商广西江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分。 |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原中标供应商于****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的关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体腔热灌注治疗系统、医用TCI注射泵、超声治疗仪)项目的“弃标函”,原中标供应商在函件中表明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同意按照本项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广西江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glggzy.org.cn/gxglzbw(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桂林市乐群路**号
项目联系人:蒋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号滨江大厦5楼
项目联系人:胡丹、梁碧云
项目联系方式:****-******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年 4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