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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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公告3.1资质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现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原开标时间:****年**月**日**:**,现修改为:****年**月**日**:**。 3.原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 4.原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 5.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 其余内容不变。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