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3.3技术参数”中增加以下内容:
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时提供部分实物小样品,样品清单及要求如下:
★样品清单(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样品,未提供或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报价无效)
序号 | 样品名称 | 样品数量 | 单位 | 要求 | 参考图片 |
1 |
条桌椅背部框架 |
1 |
个 | 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 | 详见附件“参考图片” |
2 |
等候椅座背板 |
1 |
个 | 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 | 详见附件“参考图片” |
3 |
弓形椅座椅框架(含网布) |
1 |
个 | 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 | 详见附件“参考图片” |
4 |
定制屏风位桌面 |
1 |
个 | 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 | 详见附件“参考图片” |
5 |
定制屏风位抽面 |
1 |
个 | 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 | 详见附件“参考图片” |
送样要求:
(1)报价人(投标人)按样品清单要求制作提供实物样品(不可以用3D打印,3D打印样品无效),未提供或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报价无效。
(2)样品(需组装的应组装完成)于报价当日开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前送到评审现场(涪江路**号7楼)。
(3)送样要求:所送样品本身不得标注报价(报价)企业名称,以便样品编号,盲样评审。若有标注信息,则报价无效。
(4)实物样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人(投标人) 自行承担。
(5)评审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样品/关键部件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照依据。
二、删除采购文件“3.3 技术参数”“2 、技术参数”序号“** 条桌椅”参数中“(如图)”两字。
三、采购文件“3.3 技术参数”“2 、技术参数”序号“**”“定制屏风位”参数中增加“规格*******0*****mm(±2mm)。
四、采购文件“3.3 技术参数”“2 、技术参数”序号“**”“长附柜”参数中增加“规格:*******0***0mm(±2mm)”
五、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年2月8日。
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文件开启时间均延期至****年2月**日9:**.
七、其他未涉及事项不变。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2月5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1,**1,**0.**元。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6,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7号**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身心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锦城街**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市辖区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