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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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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对原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现修改为:“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