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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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攀枝花市天星中小学校—高中校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攀枝花市天星中小学校—高中校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设计人员,要求绿建节能专业负责人具有建筑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该条要求限制了职称专业,是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典型事例(第三批)的通告》第8条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典型事例(第四批)的通告》第5条,均指明招标文件不应限定职称专业为特定专业。请招标人及时修改招标文件中绿建节能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要求。 答:由于绿建节能无对应的职称专业,且本项目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故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具有建筑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是要求与本项目专业类别相对应的建筑技术相关的高级职称,该职称并不属于限制特定专业且该职称专业也与该人员设计后续服务工作岗位相适应,招标文件无需进行修改。 提问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设计业绩,要求提供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含)5万平米的已完成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业绩。该条款未明确已完成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该如何提供,是否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即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注”要求执行,即“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招标人:攀枝花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