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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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5,**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平南县大安高级中学2#教学综合楼 (项目编号:E******************1) 更正公告 ( 一 )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平南县大安高级中学2#教学综合楼(项目编号:E******************1) 发布的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及更改,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2.1.1(1)评审因素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形式评审】中报价的评审标准 D 更正为 : D=0。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2. 2 . 1 评审因素 分值构成 的评审标准中 分值权重构成(**0% ) 中原为: (1)技术标分值权重:2 0 .0% ; (2)商务标分值权重: ** .0% ; 商务标分值权重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报价分分值权重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 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更正为 : (1)技术标分值权重:2 5 .0% ; (2)商务标分值权重: ** .0% ; 商务标分值权重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报价分分值权重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 贵港 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中备注原为:“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现更正为: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贵港市信用评价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 中查询。” 4、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原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现更正为: (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0-**** )》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 〕 **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GB****4~****2-**** )》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 说明:( 6 )、( 7 )、( 8 )、( 9 )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 5、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原为: 对开工的项目,须组建项目工会。 现更正为: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配合施工管理工作,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提供周、月、季度计划、工程报告、工程报表等工程管理资料。 6、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价格调整**.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原为 :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主要材料价差在 5%以内(含 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 5%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 现更正为: 是 。 7、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原为 :**.4.1 付款周期 1 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建议值:**-**%)。 2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 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不得低于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 (最高不超过 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现更正为: (1)设计变更、合同外签证工程量:经县财政评审的工程造价的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未达到财政评审限额的支付额为**%。 (2)工程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不得低于 **%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最高不超过 3%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二、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 本项目原上传的《招标文件》内容做了部分澄清,招标文件以此次重新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平南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南县二环路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4号万港城6幢**层 ****号 邮 编: **7 **0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主任 联 系 人: 朱 工 电 话: ****-******7 ?????电 话: ****-** ****0 传 真: ??????????传 真: ****-** ****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ggyunlong@**3.com 网 址: ????????????网 址: ****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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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