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高新区审计大数据项目供电配套工程-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1.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江苏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颁发的“承装类三级、承试类三级、承修类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级别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1.3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需提供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额为准)。 现修改为:1.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江苏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颁发的“承装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承修类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级别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1.3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需提供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额为准)。
二、其他公告内容
无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华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华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
联系人:程主任
电话:**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0号
联系人:董星
电话:**********6
电子邮件:dongx@jce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