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培训项目招生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教育服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7 | ||
采购单位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开发区丽苑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琪 **0-********-**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TC-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培训项目招生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 附表五 投标报价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调整投标人参与评标的价格,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现变更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调整投标人参与评标的价格,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中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开发区丽苑街9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8室
联系方式:张琪 **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琪
电 话: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