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XS[GK]******1
二、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多顺多(福建)食材供应链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殿前六路鑫永胜工业园**9号之七厂房第一层**1 | 6,**2,**8.**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服务类(多顺多(福建)食材供应链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6,**2,**8.**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叶杨阳 |
| 评审专家: | 宋艳萍 、 谢瑞霞 、 赵友和 、 庄聪鹏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0万元],1.**%;(**0万元,**0万元],0.**%;(**0万元,****万元],0.**%;(****万元,****万元];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灶支行;账号:******************4;开户名: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材采购配送服务: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多顺多(福建)食材供应链有限公司中标收费比例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8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号华强企业大楼**6室
联系方式: ****-******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洁璇、林楚奇
电话:**********7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