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JX[DY]******1
二、项目名称:福建日报社年度合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号 | 3,**0,**0.**元 | 3,**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与福建日报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新闻服务 | 与福建日报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 《福建日报》全媒体 | 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年 | 根据单一来源文件和合同约定要求进行 | 3,**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兰晓胜 |
| 评审专家: | 李延贵 、 王丽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标准;中标金额**0万元以下按1.**%收取,中标金额**0-**0万元按0.**%收取;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3.招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账号:?********************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与福建日报宣传合作服务项目:3.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经协商小组评审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满足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宣传与影视发展部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联系方式:林永清 **********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号(原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层**-**办公
联系方式:陈雯、符惠琴、赵芯林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雯、符惠琴、赵芯林
电话:****-********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