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
东乡族自治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 ****-**6
项目名称:东乡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1.1概况 拟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完成本项目中的储备林工程建设、生态景观建设、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1.2招标范围 1.2.1东乡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资格预审招标,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1.2.2款。 1.2.2本项目为新建的林业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遴选社会资本方,并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产在完好、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等情况下,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接受机构。 1.2.3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资本金通过注册资本与资本公积以货币形式注入项目公司,其中注册资本****万元,其他以资本公积形式按出资比例注入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股东协议》,并按照约定占股比例出资,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占股**%,中标社会资本方占股**%。项目公司成立后,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到位资本金,不得影响项目融资及建设进度要求。 1.2.4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设计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自项目运营开始日起,项目公司通过提供运营维护服务获得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不能弥补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的部分,政府方将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1.2.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为**年,其中建设期6年,运营期**年。 1.2.6政府在PPP项目中不参与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可能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突发环境事件、群体性事件,影响路地稳定等)享有一票否决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资格条件包括: 1.1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即: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最近连续三年(****年-****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审计(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亿元人民币; 1.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5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1.6申请人(含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1.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资能力按净资产数值为准,净资产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方案”等证明资料确定,按照联合体各方总和累加为准。投融资项目业绩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登录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且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由采购人依法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3.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采购人将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投标供应商于****年**月**日上午9时**分前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要求上传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评标系统”。(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电子投标文件。 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哈希值将不予接受。。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 2、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采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或者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系统,选择拟参与项目标段包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登记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上端“办事指南”)。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乡族自治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东乡县锁南镇文化路4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金地诚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1号****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义良
电 话:**********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