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银校合作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学院银校合作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学院。招标人为哈尔滨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学院银校合作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2.2建设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建设服务期:**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部署、调试、人员培训,通过招标人验收。
2.4项目概况:哈尔滨学院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哈尔滨大学、哈尔滨市教育学院、哈尔滨市成人教育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成立哈尔滨学院。合校升本后,哈尔滨市师范学校、哈尔滨市财经学校先后并入。****年9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土木水利、电子信息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截至****年末,哈尔滨学院在校本科生****2人,研究生**人,在籍继续教育学生****0人,每年收缴学费约0.9亿元;现有职工****人,每月代发工资约****万元,全年代发工资约1.2亿元。
2.5招标范围: 哈尔滨学院将单位基本账户开立至中标银行。由中标银行承接学校基本户、代收代付及智慧校园等相关业务。
2.6合作期限:合同签订后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含地方分支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为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开展投标人须在哈尔滨市城区注册并开设有营业网点(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且参与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或信誉要求截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5日9:**时至****年6月**日9:**时,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具体以咨询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为准)。
4.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具体以网站公布为准,(工作日9:**-**:**,**:**-**:**),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0号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及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官网及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学院
联系人:曲志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0号
邮编:******
项目负责人:曲柏涵
联系人:曲柏涵、吴罡
电话:****-********
电子邮件: ****
8.业务监督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