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第四中学扩建项目(体育馆)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1
致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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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2.1 | 投标保证金 |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根据南建筑(****)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文件一起递交。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不足部分应补足。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现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2.1 | 投标保证金 |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E******************1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邵武第四中学
招标代理单位: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