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十六中学新建校舍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SG****G**************1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十六中学新建校舍工程项目 已由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铁发改发[**2 4 ] 8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齐齐哈尔市第十六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十六中学新建校舍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2.3建设规模: 教学楼 ,建筑面积****.**平方米 ;地面硬化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 塑胶跑道 工程,建设面积: ****.**平方米 ; 人工草坪 塑料草皮工程,建设面积: ****.**平方米, 路缘石、平缘石建设长度:**8.**米;绿化工程,建设面积:**9.**平方米;外网工程,管线长度:**2米(包括给水、排水、消防、采暖、电气等)
2.4计划工期: **5 日历天,计划设计工期:**2 4 年 8 月 ** 日-**2 4 年 9 月 7 日,计划施工工期:**2 4 年 9 月 8 日-**2 5 年 8 月**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 7 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 开标前**日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同时具备:
( 1 ) 设计资质: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 )乙级(含乙级) 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提供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 类似业绩是指 **** 年 1 月 1 日起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严寒地区 房 屋建筑 工程 ,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3.3 投标人拟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总承包项目经理 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须具备 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 。 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不 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同时提供****年5月至****年7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具备 与本工程 相适应 的注册执业资格 ,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 同时提供****年5月至****年7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 建筑 工程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 同时提供****年5月至****年7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
( 1 )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 2 )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 3 )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 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 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 6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 施工项目负责人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6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2 **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6 .3投标人 在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 工程量 模拟 清单 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 年 8 月 6 日 9 时 ** 分至 **** 年 8 月 ** 日 9 时 **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年 8 月 ** 日 9 时 **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 开标时间起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 年 8 月 ** 日 9 时 ** 分 。
6.3开标地点: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号楼)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 评标 、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企业未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号)文件要求履行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合同。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齐齐哈尔市第十六中学校
地 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联系人: 李 先生
联系电话: **** -******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绿慧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顺意小区1号楼1单元**3室
联系人: 张 先生
电 话: ****- ******6
邮 箱: ****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号楼
电话:****-******9
**.受理投诉渠道
**.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2 线下投诉渠道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 号楼
电话:****-******8
邮箱:****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号
电话:****-******7
邮箱: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