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年运营线路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年运营线路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年运营线路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站至福泽站),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座,其中新百广场站与3号线换乘、北国商城站与2号线换乘。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嘉华站至柳辛庄站),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座,其中北国商城站与1号线换乘、石家庄站与3号线换乘。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座,其中新百广场站与1号线换乘、石家庄站与2号线换乘。
所有载客列车均采用A型车,每列车6辆编组,车辆宽****mm,额定载客量****人,超员载客量****人。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年运营线路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服务,检测项目包括微小气候测量(气湿、气温、风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等**项。
各车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新风量测定、细菌总数(撞击法)、真菌总数(撞击法)等共**项。
载客列车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新风量测定、细菌总数(撞击法)、真菌总数(撞击法)等共8项。
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氯酸盐等共**项。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 5 服务期限
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每个年度的检测工作应在进场后**日内完成(直至检测合格),检测完毕后**日内提交检测报告。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
3.1.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检测范围。
3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
3. 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自** ** 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一 个合同为一项)的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 4 其他要求
3. 4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 4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 4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 4 年 7 月 8 日**:**至**2 4 年 7 月 ** 日**:** (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4 年 7月** 日 ** 时**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 高新 区秦岭大街**6号
联系人: 梁洁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号商业办公楼7层
联系人:胡亚军、王召贺、宋佳乐
联系电话:****-********
账号:******************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红旗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