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自来水分公司****-****年度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1) ,招标人为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 资金, 出资比例为 **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自来水分 公司服务范围 内 ;
2. 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涉及区域为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自来水分 公司服务范围 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不包含按国家规定必须单独公开招标项目) ;
2. 3 投资估算(不含甲供材料金额):约 **** 万元 , 以实际结算为准,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 4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区域为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自来水分 公司服务范围所辖 物流园、西永、大学城等 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的零星供水安装、抢维修、户表安装 、管道迁改 等项目,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项目,具体 内容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范围清单及招标单价限价”。
2. 5 合同期限(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备注:合同有效期内可承接并实施招标人派发的项目,超出合同有效期,招标人不再派发项目,同时未完工的工程需继续实施至完工验收合格、完工结算并按约完整适当履行相应的缺陷责任、质保义务等所有合同义务)。缺陷责任期为2年(每个项目分别单独计算,以单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2. 6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一次性完工验收合格。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均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在 ****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日止 (以 完工 或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累计修建DN 3 **及以上供水管道工程6km及以上或累计安装户表工程****0户及以上业绩。
3.4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9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号9楼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