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奉贤区四团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
项目名称:****年奉贤区四团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年奉贤区四团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
简要规则描述: ****年奉贤区四团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苗木种植****3株,以及场地平整、排水沟涵等附属工程。
合同履约期限: 按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根据财库[****]**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最低应为4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各1名。;
4)根据财库[****]**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 ,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发路**号2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发路**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地 址:四团镇老四平公路**8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大儒建筑工料测量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沪发路**号2楼**6室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晓英
电 话: **********4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