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号令),经迁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公告号 | 宗地 名称 | 宗地 位置 | 规划 用途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 增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2 | 惠兴大街南侧、丰喜路东侧地块 | 惠兴大街南侧、丰喜路东侧 | 二类居住用地 | ****8.3 | >1.0且<1.5 | ≤**% | ≥**% | ≤**米 | **年 | **** | 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 | 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自然人申请竞买住宅项目的,须承诺竞得后依法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河北海兆拍卖有限公司唐山第三分公司、迁安市创客广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河北海兆拍卖有限公司唐山第三分公司、迁安市创客广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河北海兆拍卖有限公司唐山第三分公司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在迁安市创客广场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或其他新闻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4
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海兆拍卖有限公司唐山第三分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