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景区标识和艺术装置二期(南山立交至一棵树观景台) 招标公告
重庆智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南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南山景区标识和艺术装置二期(南山立交至一棵树观景台)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最高限价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备注
|
1
| 南山景区标识和艺术装置二期(南山立交至一棵树观景台)
| 详见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 ******6.**
| ****0.**
| 1
| 无
|
二、资金来源
债券 资金,预算金额 为******6.** 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 二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 ****年 8 月 ** 日 ) 起五个工作日。
(三)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 份, 招标文件费在投标现场缴纳。
( 四 )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栋2层)
( 五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9 月 2 日北京时间 ** : **
( 六 )开标时间: **** 年 9 月 2 日北京时间 ** : **
( 七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招标公告下方),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3-**** ****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南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老师
电 话:**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智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康莉
电 话:**3-******** **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号天王星D1-2栋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