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LH电动双梁起重机招标人为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LH电动双梁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
C********************** | LH电动双梁起重机 | 2.0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台中标后**天内,一台启动前3个月通知供应商。 | 凌云吉恩斯上海分公司 | **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承揽本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须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B)),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桥式、门式起重机(B))(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且应当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须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证书内容涵盖所投产品)(须提供合格证复印件)资质;(2)财务要求: / ;(3)信誉要求: / ;(4)其他要求: /资质,(5)业绩要求:/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秒至****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紫竹院路**号院南区北方朗悦酒店小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市辖区烟台开发区深圳大街**号
邮编:
联系人:邓慧
电话:**********8
传真:**********0
电子邮件:gongjingming@lygf.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
邮编:
联系人:周宇
电话:**********1
传真:**********0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