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东城供热项目工程六标段(工程总承包)
 
 
( E******************5)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市东城供热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5)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2.项目规模: 新建供热锅炉房、供热面积**0万平方米,供热锅炉总**0吨、配套设施、换热站、供热管网、远传系统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
标段(包)名称: 喀什市东城供热项目工程六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审批局东侧片区供热锅炉房、换热站、供热管网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资质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开标截止日期前三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设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开标截止日期前三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7、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 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8、其他人员要求(如有):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负责人具有相关证书。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9、信誉要求: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资质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
2.获取方式: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9.**1.**/TPBidder网上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年**月**日 **:**
2.开标方式: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kashi.cn/)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市招投标中心,联系方式:****-******5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瑞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三楼 | 地 址:喀什山路林时代广场 |
联 系 人:张先生 | 联 系 人:董佳琦 |
电 话:****-******6 | 电 话:**********5 |
电子邮件:********1@qq.com | 电子邮件:**********@qq.com |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